這種感覺像是跑完長長的馬拉松(雖然我沒跑過馬拉松,但跑步我懂的),每一次在心臟即將爆裂全身虛脫想著:「完了要死了」時,肉體比精神的意志堅強。
所以我還活著,但也見識過絕望。
忽然覺得好輕鬆,這很可恥我應該要羞愧的。但我想就讓我任性吧,這次我沒有錯。
那個如乘坐宇宙船艙的夜晚,雷光夏傾訴般哼著歌,像通靈一樣我們飄盪懸空,而我感覺非常寂寞。第二天在下著毛毛雨的台大校園裡說了分手。
然後痛苦不堪哭著走過好幾條街,打給他說很想念。第二天在小套房裡拜託復合。我過了地獄的一個禮拜,逃回家,逃回來,我們見面聊天談話,然後我血流如注地明白,他不愛我了。我還記得自己走進剪票口,拼命對他揮手。
三天後寫了一封信,寫了好多字給他,這次,他終於懂了。問我,這麼突然?讓我們各自冷靜一段時間好嗎?
我想我冷靜太久了。我很勇敢地說不要聯絡,我真的很棒。然後剛剛唯一可能連絡的理由都消失了,心情有些複雜,有些鬆口氣。忽然想起十月時,我們沿著長長海岸線一路往北騎,一整面海都在閃閃發光。
我閉上眼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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